关于不起诉决定是否需要被害人签字的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并不以被害人签字为必要条件。具体来说,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会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并送达给被害人。被害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实践中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被害人签收不起诉决定书主要是为了确认送达,不是不起诉决定的生效要件;二是如果案件涉及刑事和解,被害人之前签署的和解协议可能会影响不起诉决定,但这与不起诉决定本身的法律效力是两回事。建议您如果遇到具体案件,可以要求检察院出具书面不起诉决定书,并注意7天的申诉期限。如果对决定有异议,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准备申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