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及相关物业管理法规,关于业委会成立的主要规定如下:1. 成立条件:小区交付面积和入住户数双过半即可启动(即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且业主人数过半)2. 筹备流程:
- 需由5-9名业主组成筹备组
- 街道办需在30日内完成备案指导
- 需公示候选人名单15日3. 表决要求:选举需经双过半业主参与表决,且获参与表决业主的过半数同意特别提醒:
实际操作中要注意三点:一是提前收集好房产证复印件等业主身份证明;二是会议通知要提前15天送达;三是表决票要保留至少3年备查。建议先与属地街道物业科沟通具体流程,他们掌握当地执行细则。如果遇到开发商不配合提供业主清册等情况,可以书面要求街道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