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缴9年前社保的问题,我理解您的情况。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确实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但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社保补缴存在时效限制。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补缴社保的时效,但实践中一般参照2年劳动监察时效处理。9年前的社保补缴可能会面临时效障碍。其次,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确实未足额缴纳社保。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材料。证据越充分,补缴成功的可能性越大。建议您可以分两步走:
1. 先与单位友好协商,看能否达成补缴协议;
2. 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由社保机构介入调查处理。需要注意的是,补缴金额会按当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计算,同时会产生滞纳金。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了解详细流程。如果您手头有相关证据材料,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补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