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补偿款未按标准发放的问题,我理解您现在的困扰。这种情况在实际操作中确实时有发生,需要具体分析原因和解决途径。首先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1)您所说的补偿标准是指当地政府公布的统一标准,还是您与征收方协商达成的协议标准?2)您是否收到了正式的征收决定或补偿方案文件?3)差额大概有多少?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标准应当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如果确实存在补偿款低于法定标准的情况,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 先与征收部门沟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补偿计算依据和标准
2. 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获取最新的补偿标准文件
3.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收到补偿决定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建议您尽快收集以下证据:土地权属证明、征收公告、补偿方案、已收到的补偿款凭证等。如果涉及金额较大,可以考虑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您能具体说说补偿款是怎么计算的吗?这样我可以帮您分析是否存在计算错误或适用标准不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