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情况属于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从法律角度分析,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先收集证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2. 与公司协商:建议先与人事部门沟通,要求补缴社保。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保留沟通记录。
3. 向社保部门投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要求责令公司补缴。社保稽核部门有权追缴欠费。
4. 劳动仲裁:同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您尽快行动,因为社保补缴有时效限制。可以先尝试友好协商,如果公司态度强硬再考虑行政投诉或仲裁。离职时也要注意让公司出具离职证明,这对后续维权很重要。需要提醒的是,社保补缴需要您个人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公司承担单位应缴部分。具体补缴金额需要根据欠费期间的实际工资基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