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选择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要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各项内容具体详细,并且妥善保存相关的合同书、信件、电传等资料,以便日后作为证据使用。
(二)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建议在交流过程中进行录音,或者在事后通过书面的方式对口头约定的内容进行确认并让双方签字。
(三)对于以行为或特定情形推定合同成立的情况,履行义务的一方要注意保留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接受方也要有相关的接收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