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法定继承中,若想让兄弟子女获得遗产,可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等待第二顺序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来继承,当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子女即侄、甥可代位继承。
(二)若想让兄弟子女一定能获得遗产,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遗产留给兄弟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