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均等的继承权。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将自己继承的份额转赠他人,继承人之间也可以协商分配遗产,达成的遗产分配协议依法应当履行。本案中,被继承人赵老汉的遗产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款6600余元,以及被继承人生前所享有的65平方米的安置房(不含入住的房价补差)。该遗产均被被告领取,属于原告享有的遗产份额,被告应予返还。原、被告与第三人为同等顺序继承人,第三人赵女已明确将自己所继承的遗产份额转赠被告,依法予以确认。原、被告在被继承人生前已就65平方米的安置房达成附条件的分配协议,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已按该协议履行了义务,现原告反悔,要求继续继承该安置房,依法不予支持。对被告的反诉请求,法院认为,旧宅属家庭共有财产,该财产已经析产完毕并已实际履行,故其反诉请求不予支持。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舒城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赵甲返还原告赵乙法定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2200余元(6600余元1/3);第三人赵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被告享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驳回被告的反诉请求。
法条链接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
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
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
最后才是法定继承。也就是说,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法律这样规定旨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本案中,虽然双方系口头协议,但双方提供的证据与法院调取的证据相印证,且被告已按协议约定实际履行,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