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却是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和单位负责人可以会见被拘留人,这里面完全没有提到律师。这样,律师在面对这一问题时很无奈。
现在《拘留所条例》随着2012年4月1日的实施,为律师会见被拘留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也就是说,律师可以去拘留所会见,只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行了。以上就是关于“治安拘留可以会见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