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喝酒所引发的寻衅滋事现象,多与个人的人格缺陷有着重要的关系,这类犯罪的实施者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表现出暴躁、易怒,有较强的攻击性和不稳定性。饮酒之后,酒精对神经系统的刺激使人产生运动性兴奋,导致这类人的攻击性突破理智的约束,从而出现侵犯他人的攻击行为。
新刑法典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劫、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二)犯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