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上诉时间。若不服一审判决,需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若不服一审裁定,则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
(二)准备上诉材料。撰写上诉状,内容涵盖当事人信息、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请求和理由等,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人数准备副本。
(三)提交上诉状。将上诉状提交给原审人民法院。
(四)等待流程推进。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五日内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之后原审法院将相关材料报送二审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