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水泥地性质,若为集体建设用地附属设施,关注集体建设用地补偿范围和综合评估价;若是农业设施用地一部分,留意建设成本和使用年限等因素。
(二)了解赔偿方式,若选择货币补偿,按评估价等待一次性支付;若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关注划地情况和建设成本补偿。
(三)查询当地公布的征收补偿方案,获取具体赔偿标准。
(四)若对补偿有异议,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