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刑拘犯罪嫌疑人30日内,要么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院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逮捕,并在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要么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要么予以释放。因此,如果被刑拘已经2个月了,应该已经被执行逮捕了。从司法实践来看,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一般不会将逮捕通知书送达到家属手上,而是将通知书邮寄到犯罪嫌疑人户籍登记的地址。所以,如果家属不是住在该地址,就有可能没收到逮捕的通知。建议去检察院审查批捕科查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