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要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并严格执行相关规范,从源头上避免因违规导致过错推定。
(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建立完善的病历管理制度。在医疗纠纷发生时,及时、完整地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避免隐匿或拒绝提供。
(三)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禁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安排专人负责病历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