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可代位析产情形,当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时,另一方可提起代位析产诉讼。
(二)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财产转移记录、隐匿财产线索等,以此证明有析产必要。
(三)向法院提交代位析产诉讼请求,要求对相关财产进行分割。
(四)确定财产范围,涵盖动产、不动产、存款、股权等各类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