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撰写起诉状,清晰写明双方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理由;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事实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二)法院立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管辖权法院提交材料,法院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立案并通知缴纳诉讼费。
(三)案件审理: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庭审中双方举证、质证,农民工需充分阐述诉求和证据。
(四)判决与上诉: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五)仲裁前置:起诉前可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