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超载处罚条具体内容如下:对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30%(含30%)以内的车辆,按照超过部分的整吨位,每超1吨处100元罚款;
对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30%-50%(含50%)以内的车辆,按照超过部分的整吨位,每超1吨处200元罚款;
对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50%-100%(含100%)以内的车辆,按照超过部分的整吨位,每超1吨处300元罚款(对车辆的处罚按照整吨位计算,不足1吨的不计算);
对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100%以上的车辆,处2万元罚款;
对恶意冲卡、超限突出的车辆,除路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给予严管重罚外,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