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起算点
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期间,就从该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申请执行的二年期间;若规定分期履行,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就是对应部分的起算点;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二)应对时效中止
在申请执行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遇到不可抗力等法定情况无法行使请求权,时效会中止。等中止原因消除,时效继续计算。此时要留意时效状态,等原因消除后及时推进执行申请。
(三)利用时效中断
当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况发生,申请执行时效会中断,期间重新计算。权利人应积极行使权利,通过合理方式主张权益,使时效中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