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需确认自身工作年限及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自入职公司起算,包含试用期。月平均工资为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全部收入平均值,涵盖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二)员工应向破产清算组申报经济补偿债权。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会成立清算组,员工需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材料,证明工作年限与工资水平。
(三)若清算组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生效后,可凭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2.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劳动合同因上述情形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