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协议中孩子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应优先由父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协商时需综合考量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各自负担能力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三大核心因素。
1.协商确定的基本原则:父母双方协商抚养费数额时,需以子女的实际需要为首要考量,涵盖教育、医疗、日常生活等必要开支;同时结合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避免一方因支付抚养费陷入生活困境;还要参考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保抚养费能满足子女在当地的基本生活标准。
2.不同收入情形的参考比例: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比例给付。若需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该比例可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固定收入的比例标准确定。
3.特殊情况及后续调整:若存在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形,抚养费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或降低。协议签订后,若出现物价上涨、子女升学导致教育费用增加等重大变化,子女有权向父母提出适当增加抚养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