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前房产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出售款未作其他处分,保留好相关购房合同、产权证书、出售协议、资金流水来证明是个人财产转化,确保其仍归产权登记方。
(二)若婚后售房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或与共同财产混同,要明确资金用途和流向,避免财产性质模糊。若用售房款买新房产且登记双方名下,提前做好财产约定。
(三)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婚后出售房产的归属,以避免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