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尾方若因未保持安全距离、注意力不集中等导致追尾,通常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所以日常驾驶要集中注意力、保持安全车距。
(二)若三轮车有突然变道、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驶行为,也需担责,责任划分会改变,驾驶三轮车要遵守交通规则。
(三)具体责任划分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等证据,依据法律法规确定,发生事故后要配合交警调查。
(四)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