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专利授权效力来源。要清楚专利授权的法律效力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决定,而非专利证书,即便未拿到证书,授权已产生法律效力。
(二)关注专利公告信息。专利授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公告相关信息,可通过查询公告来确认专利授权状态,以此作为权利证明。
(三)积极维护自身权利。若发现他人侵犯已授权专利,即便没有证书,也可凭借审查决定和公告信息等依法维权,维护自己的独占实施权、许可权、转让权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这表明专利授权效力基于审查决定和公告,而非证书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