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人事部安排过度加班或明知员工身体不适仍强令加班致员工猝死,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加班安排记录、员工身体不适反馈记录等,追究人事部责任。
(二)员工加班猝死属工伤范畴,若公司缴纳了工伤保险,督促公司申请工伤认定,让员工家属获得工伤保险基金赔偿;若未缴纳,要求公司承担全部赔偿。
(三)若人事部无明显过错,主要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而非追究人事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