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婚姻中的重大过错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存在这些行为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且财产分割可能更有利。
法律解析: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情形,具体包括以下四类。一是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既包括登记结婚的法律婚,也包括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二是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通过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或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身体或精神上的侵害行为。四是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对家庭成员进行长期身体或精神折磨,遗弃是对负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拒绝履行扶养责任。若存在上述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依据法律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同时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可能获得更多财产份额。如果您遇到婚姻中的重大过错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