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上大学的费用负担,并非父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需结合孩子实际情况和协议约定综合判断。
1.若孩子已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父母在法律上没有必须支付大学费用的义务。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精神,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限于其无法独立生活的情形,而大学教育不属于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范畴,因此法院一般不会强制要求父母支付该费用。
2.若孩子虽成年但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独立生活,比如存在重大疾病或身体残疾等情况导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父母仍需根据实际情况承担必要的费用。这种情况需结合具体事实由双方协商确认,协商不成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若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孩子大学费用的承担方式,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若未约定或协商不成,且孩子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法院通常不会强制一方支付费用,建议双方通过友好沟通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