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查看合伙协议中关于账目管理和查阅的约定,有约定就按约定来做。
(二)若账目不清楚,提议聘请专业会计师对合伙财务全面审计,要求各合伙人提供业务凭证、票据等资料。
(三)合伙人充分沟通,说明经手业务和资金往来情况,尽力厘清账目。
(四)沟通、审计后还有争议,先协商确定合理的账目处理方式;协商不成,若合伙协议约定仲裁,就提交仲裁机构;没约定仲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判明确权益与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