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不出庭时,若无故缺席,法庭可能认为其不重视诉讼,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主张不利。此时争取抚养权一方可强调这一点,突出自身对孩子抚养权的重视。
(二)争取抚养权一方要充分举证自身抚养优势,比如提供稳定住所证明、良好经济收入流水、周边优质教育资源情况等,让法庭看到自己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条件。
(三)即使被告不出庭,若其提交了有力证据,法庭也可能支持其主张。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不能掉以轻心,要全面了解被告可能提交的证据,有针对性地进行反驳和补充自己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