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法院沟通:依据自身身体不便、路途成本过高等实际情况,向法院提出变更开庭地点或线上开庭申请,法院会依具体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二)提前规划出行:合理安排时间和路线,预订车票、酒店等,以此降低出行成本和时间损耗。
(三)委托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无法亲自前往时,可委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代理人持合法有效委托手续参加庭审,当事人就不用长途奔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