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生活照料方面,应按子女实际需求提供充足的衣食,定期安排体检保障医疗健康。
(二)教育培养上,根据子女兴趣和能力选择适宜学校,监督学业情况,提供学习所需的书籍、培训等资源。
(三)保护人身安全时,留意子女周边环境,及时制止可能的侵害行为。
(四)关注心理成长,多与子女沟通,发现心理问题及时疏导。
(五)对于重大事项决策,充分考虑子女意愿和实际情况后再做决定。
(六)保障另一方探视权,为子女与另一方相处提供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