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该盗窃团伙,首要分子需对40万全部犯罪金额承担责任,其他主犯按参与的全部40万犯罪金额处罚,从犯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各被告人可争取从轻处罚情节,如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或积极退赃退赔,以此让法院在量刑时酌情考量。
(三)被告人应配合司法机关的法定程序,最终由法院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