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作为原告,在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想再次起诉离婚,需先确认距离上次撤诉是否已满六个月。如果已满六个月,即使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也可以正常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若作为原告,在六个月内想再次起诉,必须准备好能证明新情况或新理由的证据,比如对方实施严重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这些证据需体现婚姻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法院才会受理。
(三)若作为被告,无论对方上次撤诉后经过多长时间,也无论是否有新情况新理由,都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离婚,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