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阶段无需双方到场。原告可自行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等材料启动诉讼程序,也可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办理,无需被告到场。
(二)庭审阶段原则上双方应出庭。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
(三)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需特殊处理。比如离婚案件,当事人能表达意志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或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并提交书面意见外,必须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第六十五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