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股东答应退股后反悔,可先依据公司章程处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定情形请求公司收购股权或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同时需收集相关证据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首先应查看公司章程,若章程对股东退股有明确规定,需依照章程内容执行。若章程无相关规定,可与反悔的股东及其他股东再次协商,争取达成一致的退股协议。协商不成时,可根据法律规定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若存在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等法定情形,股东可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二是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股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待公司清算后实现退股。此外,需注意收集股东曾答应退股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等,以便在后续处理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在处理股东退股相关问题时遇到难以解决的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有效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