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拆迁所得的财产通常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若拆迁权益基于婚前个人房产产生,即便婚后才实际取得拆迁补偿,也仍认定为个人财产。
1.明确拆迁权益的基础来源。若拆迁的房屋为婚前个人所有,且拆迁决定在婚前已确定,无论补偿款或安置房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取得,均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拆分拆迁补偿中的安置部分。若拆迁补偿款中包含针对家庭成员的安置费用,尤其是涉及婚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这部分费用可能属于家庭共有财产,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归属。
3.重视书面约定的优先效力。夫妻双方可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拆迁财产为共同财产,该约定优先于法律的一般规定,只要内容合法且是双方真实意愿,就应按照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