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原告开庭缺席被法院按撤诉处理后想再次起诉,要先确认自己符合起诉条件,即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是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并且该案件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以及受诉法院管辖。
(二)如果是离婚案件,要注意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