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而女方不愿离婚时,案件的进展节奏会受审理程序和女方应对策略影响,若女方积极应对且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理论上最长可拖延约两年,但实际时长需结合具体案情确定。
1.首次起诉阶段,若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法院未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大概率会判决不准离婚。该阶段案件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期限为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
2.判决不准离婚后,男方需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相对增大,但并非必然判离。
3.若第二次起诉仍未判离,男方需再次等待六个月才能发起第三次诉讼。三次诉讼的间隔期与审理周期叠加,理论上可形成约两年的拖延时长,但实际中法院会依据感情状况灵活裁判,并非绝对按此时长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