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屋归属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产权登记、出资情况、购置目的等是主要认定依据。
1.若房屋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若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该房屋是基于共同生活目的购置的,可依法主张分割相应份额。若一方出资但将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且能证明该出资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双方分手后可要求返还出资款项。
2.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按共有财产处理。双方对房屋份额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分割;没有约定份额的,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对房屋的实际贡献等因素确定各自份额。若双方共同出资并共同偿还贷款,该房屋属于双方共有,分割时会结合双方的实际付出情况进行判定。
若双方对房屋归属产生争议,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作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