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应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明确自身答辩意见。
(二)若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可向法院申请追加承保的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三)若事故中存在其他应承担责任的主体,如车辆所有人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可申请追加其为被告。
(四)收集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包括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场照片、医疗票据等,用于证明自身责任情况或减轻责任的情形。
(五)仔细审查伤者提出的赔偿请求及相关证据,对不合理的赔偿项目或金额提出反驳。
(六)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咨询或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