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获取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事故发生后,尽快督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认定书,明确各方责任比例。
(二)准确计算财务损失,区分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相关财产性损失,保留好各项费用的票据和相关凭证,如车辆维修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
(三)按照责任比例分摊赔偿责任,各方根据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比例,对损失进行赔偿。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