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方被羁押期间提出离婚时,被告被羁押的时长是确定管辖法院的核心依据。
(2)若被告被羁押未超过一年,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具体为,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3)若被告被羁押超过一年,管辖法院转为原告住所地法院;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4)该规则的制定旨在便利当事人参与诉讼,充分考虑被羁押一方行动受限的实际状况,保障离婚诉讼能够顺利开展。当事人可依据自身情况,对照上述规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提醒:
当事人需准确确认被告被羁押时长及双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信息,避免因管辖错误延误诉讼进程。若对管辖规则适用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