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性质与处理方式不同。无效婚姻不用走撤销程序,它有三种情况: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我之前听说过有人没到法定婚龄就结婚,这种婚姻是不被法律认可的。这类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法律效力,但要法院来确认。当事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能向法院申请确认,法院审理后若符合无效情形,就会判决婚姻无效。
2.可撤销婚姻只有两种情况:受胁迫结婚和一方患重大疾病没如实告知。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要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撤销后婚姻从开始就无效。
3.两者关键区别在于,无效婚姻因为法定情形一开始就无效,要通过确认程序来确定效力状态;可撤销婚姻在撤销前是有效的,得通过撤销行为来否定效力。所以,无效婚姻不用撤销,走确认无效程序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