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没迁出是否可以享受当地待遇,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可以享受的情况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例如,农村女性出嫁后户口未迁出,在夫家所在村集体未取得土地承包权益,那么她在娘家所在村集体的土地承包权等权益应得到保留,依然可以享受诸如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集体收益分红等待遇。
不能享受的情况
- 如果虽然户口未迁出,但长期不在当地居住生活,未与集体经济组织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未对集体履行相应义务,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民主程序,如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不给予其相关待遇,这种情况下可能无法享受当地待遇。
- 比如,一些人户口挂在农村,但多年在外打工,既不参与村里的生产劳动,也不参与村里的公共事务,村里通过合法程序决定其不享受集体收益分配等待遇。
其他公共服务待遇
可以享受的情况
- 一般来说,只要户口在当地,就可以享受一些基于户籍的基本公共服务待遇,如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当地的保障性住房等。
- 以义务教育为例,根据相关政策,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只要孩子户口在当地,就有在当地学校入学的资格。
不能享受的情况
- 部分公共服务待遇除了要求户口在当地外,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例如,申请当地的低保待遇,不仅要有当地户口,还需要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如果虽然户口没迁出,但家庭经济状况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就无法享受低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