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无力承担的应对步骤
主动协商,签订分期 / 延期协议
坦诚告知经济困难,与对方协商分期支付,明确每期金额、支付时间、违约责任及担保方式(如第三方担保),协议可公证增强效力。
若对方已起诉,可在诉讼中申请法院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会出具民事调解书,约定分期履行,避免判决后直接强制执行。
梳理财产,合法处置与申报
清点家庭与孩子名下财产(存款、车辆、房产、理财产品等),优先用非必要财产(如闲置车辆)折价赔偿或出售变现。
若进入执行程序,主动向法院申报财产,配合法院查询,避免因 “拒不申报” 被罚款、拘留或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寻求执行和解与宽限措施
若法院已判决并进入执行,可向执行法院申请执行和解,请求暂缓执行或分期执行,提供担保(如亲友担保、工资卡质押)换取宽限期。
若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裁定中止执行,待有财产时恢复执行,不会因暂时无力执行而追究刑事责任(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除外)。
申请司法救助与社会帮扶
若符合条件,可向当地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补助(通常针对受害人,但部分地区对特殊困难的被执行人也有帮扶)。
协助对方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医疗费、丧葬费等,减轻自身垫付压力(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后可向责任人追偿,仍需后续偿还)。
追加责任主体,分担赔偿压力
若电动车非未成年人所有,且出借人存在过错(如明知未成年人未满 16 周岁仍出借),可主动向法院申请追加出借人为共同赔偿人,要求其承担相应过错责任卫辉市人民法院。
若事故涉及机动车,先由机动车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再按责任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