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理解您的主要诉求是想通过离婚诉讼让男方用房产份额来抵偿拖欠的抚养费和房贷。这个问题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分居或离婚而免除。如果男方在分居期间确实没有支付抚养费,这部分费用是可以主张的。法院通常会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子女实际需要来判定抚养费金额。关于房产问题,需要看几个关键点:1.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2.登记在谁名下;3.还贷情况。如果是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度。实际操作中,法院确实可能判决用男方的房产份额来折抵抚养费,但具体要看房产价值和抚养费金额的比例关系。建议您:
1.收集好分居期间男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据
2.整理好房贷还款记录
3.准备房产相关权属证明如果协商不成,在诉讼中可以一并提出这些主张。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建议您尽快启动法律程序,避免拖延时间过长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