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恋爱期间共同购房分手后的处理问题,我结合实务经验给您分析如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虽然购房合同是双方共同签署,但实际出资情况是判断房屋权属的关键因素。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房屋原则上应按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具体到您的情况:
1. 首付款和月供都由男方支付,女方仅作为共同购房人签字,这种出资结构对男方较为有利。但要注意保留好付款凭证(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2. 如果房产证已经办理且登记为共同共有,建议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时可以主张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割,比如男方取得房屋产权并补偿女方少量款项(考虑到共同签约的事实)。3. 若协商不成,男方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房屋产权。但要注意:法院可能会考虑女方签约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女方能够证明当时确有共同购房合意(比如有聊天记录等证据),也可能获得部分权益。建议下一步:
1. 立即收集整理所有付款凭证和购房材料
2. 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
3. 如协商困难,可以考虑通过律师发送律师函或直接起诉这类案件每个细节都可能影响结果,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方案,建议携带完整材料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