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维权:若配偶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向法院主张赠与行为无效,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以此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二)离婚维权:打算离婚时,收集对方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证据,在离婚诉讼中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请求损害赔偿。
(三)人身维权:遭遇第三者骚扰、威胁等情况,报警处理,依靠公安机关维护自身人身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赠与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