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收费因案件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具体标准如下:
- 民事案件:
-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以此类推,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非财产案件: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人格权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的,超过一定金额部分需额外收费。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 行政案件: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 刑事案件:公诉案件不收取案件受理费,自诉案件若涉及财产,按民事财产案件标准收取,不涉及财产的一般按件收费,通常为200元左右。
此外,若调解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法院会减半收取诉讼费。适用简易程序或小额诉讼程序,诉讼费一般也会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