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费用的承担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如下:
- **刑事案件**:若由公安机关委托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若当事人自行委托,需先行垫付费用。若鉴定结果为轻伤或重伤且被司法机关采信,费用可能由犯罪嫌疑人承担;若为轻微伤,费用一般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民事案件**:遵循“谁主张,谁负担”原则,申请方需先行垫付费用。最终费用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若双方对损害发生均有过错,法院可能根据责任比例分摊费用。
- **工伤案件**:若用人单位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 **交通事故等侵权案件**:一般由侵权方承担费用。在诉讼中,若法院认定侵权方全责,鉴定费用由侵权方承担;若双方均有责任,则按比例分担。
如果不支付伤情鉴定费用,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 **鉴定程序受阻**:鉴定机构开展鉴定工作需要成本,若不缴费,鉴定机构可能会根据其内部规定,对鉴定申请作出撤回或不予受理的处理。若在鉴定过程中未按时续交费用,鉴定程序可能会中止。
- **影响案件判决结果**:伤情鉴定结果往往是案件中的关键证据,不支付费用导致无法获得鉴定报告,当事人可能会缺乏支持其主张的关键证据,影响案件的证据链完整性,最终可能导致法院无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 **增加时间和金钱成本**:若因未缴费导致鉴定申请被撤回或不予受理,日后重新申请鉴定,不仅需要重新提交材料、等待受理,还可能需再次支付费用,耽误案件审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