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如果确因不知判决、裁定已生效而未执行的,或者因某种不能预见或无法抗拒的实际困难而无法执行的,因为不属于故意拒不执行,所以不构成犯罪。至于行为人故意拒不执行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这并不影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
在确定单位法人代表拒执罪满足构成要件之后,就可以向相关的司法机关进行举报,此时,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在举报之前,需要整理认定单位法人代表确实已经实施了拒执罪的行为。不管此种行为,是否已经对社会,或者是具体的民事主体造成了侵害单位法人代表拒执罪,都是会受到处罚的